第四期消费券如约而至,
大家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
要开启嗨购模式啦!
本期发券有重大调整,
一起来看!
活动内容及方式
本期消费券活动全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2亿元,发放汽车、基础(含商超、餐饮等)消费券。
汽车消费券
补贴形式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在发放汽车补贴的同时叠加发放商超、新车保险等其他消费券。
新车发票含税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补贴1000元,叠加其他消费券2000元;
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补贴2000元,叠加其他消费券3000元;
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之间的补贴4000元,叠加其他消费券4000元:
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叠加其他消费券5000元。
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由市级统筹,各区(县、市)根据本地实际自主开展,补贴名额先到先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
2.本轮汽车消费券不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和省级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基础消费券
01商超消费券
使用范围:用于线上线下实物商品消费,适用品类涵盖化妆品、服装、食品、家电、家居、手机数码等居民日常生活领域,但不可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叠加。
面额设定:满减、折扣等形式,政府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含)。
02餐饮消费券
使用范围:用于线上线下餐饮消费,鼓励打通服务消费全链路,创新服务消费新场景。
面额设定:满减、折扣等形式,政府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含)。
03“有奖发票”消费券
参与方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内,从各地参加商务领域有关消费券活动的商户取得真实有效、单张金额200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消费取得发票),并通过发票系统验证(排除红冲、发票作废等情况)即可参与即时开奖。
奖励设置:以消费券形式即时发放,政府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含),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各地参与商超、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中奖消费券不可再参与“有奖发票”消费券活动。
注意事项
1.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2.活动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具体以各地官方信息发布为准。
编辑:旷剑英
来源:宁波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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