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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高峰来了!宁波公安最新提醒

2025-05-14 07:35:52 编辑:周雅雅 责编:徐佳艳

今年是“换证大年”

首批20年有效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陆续期满

公安办证窗口迎来了换证高峰

针对群众关心的办证换证问题

行政审批部门整理了

包括“如何换领居民身份证”等在内的

一系列热点提问并给予答复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

身份证相关问题

一、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或丢失的,本人可以在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身份证办理日期大多在10—15个工作日,需要进行换证的居民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在身份证到期前1—2个月进行换领。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居民身份证补领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需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方式

居民身份证业务现已实现“全国通办”,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市民也可以携带原居民身份证,选择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政务服务中心、户证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身份证办理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可以通过公安部门的网上预约平台预约办理时间或直接进行网上办理,也可以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完成身份证换领的申请和缴费等操作。

浙江户籍居民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在“浙里办”APP上申请网办:

1、证件丢失或损坏

2、证件的相片、指纹信息采集时间未满5年,且信息有效

3、证件有效期为10年及以上

扫码查看宁波全市户籍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如何申领临时身份证?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意: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其他证件相关问题

一、如何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户口联办登记?

(一)基本条件

新生儿必须在浙江省内助产机构出生,或在家中、途中分娩后立即送往助产机构处理。

父母至少一方应为宁波市户籍,并选择在宁波市申报家庭户内出生登记。

(二)办理流程

在线申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在线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母亲的身份证、父亲的身份证、拟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

登记确认:申请人收到常住人口登记确认通知后,应当于48小时内登录“浙里办-我的办事”进行确认,对新生儿常住人口登记表信息认真核实,核实无误后扫脸确认。

(三)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都是最新的并且信息准确。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或通过官方网站获取帮助。

二、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是指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设区市的市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1.成年人:申请人实名认证登录浙里办APP后,选择“身份户籍”项目中“流动人口登记”服务,依次按照“用户须知-人脸验证-在线填表-确认提交”流程进行办理。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

3.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向其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三、如何办理电子居住证?

(一)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或者符合《浙江省居住证》互通互认条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二)申领流程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申领及签注业务以在线“掌上办”为主、“网上办”为辅,线下“窗口办”为补充。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使用本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身份户籍”项目中“居住证服务”选择“在线办理”类型,通过身份验证后,选择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完成申请流程。

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通知后,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我的证照”栏添加“电子居住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完成电子居住证的申领。

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即线下)办理相关业务,现场打印《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作为凭证使用。


四、如何办理普通护照?

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申请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注: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定居国外证明。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和监护人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五、如何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申请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内地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六、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到了,如何换领新证?

(一)网上办理

1.下载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期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按提示操作。

2.使用“交管12123”APP进行换证。

通过线上办理换证业务时,需确保在换证前已在宁波市各联网医院完成体检(6个月内有效)。

(二)就近办理

1.前往警医邮服务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完成便民体检和拍照。

2.车管所后台审核后,邮政人员将送证上门。

(三)现场办理

1.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车管所现场提供体检、拍照业务。

2.如果需要代办,需提供有效体检结果,同时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驾驶人本人在交管12123或支付宝(搜索宁波交警)制作的电子委托。

(四)注意事项

1.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特别是体检结果需合格。

2.如果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一年未满三年,需前往车管所现场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3.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无法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七、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如何补办?

(一)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

近六个月内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

如果由他人代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驾驶人本人在“交管12123”或支付宝(搜索宁波交警)制作的电子委托。

(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备齐资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

网上办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补换证,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前往警医邮服务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完成便民拍照、补证业务。

(三)办理流程

到车管所或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申请。

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照片等。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驾驶人本人在交管12123或支付宝(搜索宁波交警)制作的电子委托。

(四)注意事项

补办机动车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将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八、如何开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因从事特定职业、担任特殊岗位、出国定居等需要以其无相应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正当事由,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线上办理

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搜索“无犯罪证明”,点击在线办理。

(二)线下办理

1.本省户籍的可向省内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申请。

2.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外省市流动人口可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

3.港澳台居民和居住时限符合要求的外籍人员,向居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来源:宁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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