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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告家长书

2025-05-12 09:44:33 编辑:司君伟 责编:王璐蕾

近日

宁波市教育局

发布关于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全文如下

尊敬的家长朋友:

孩子的安全是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为持续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出行行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您积极配合,共同守护孩子平安成长:

一、严守交通安全核心要求

1.  规范佩戴“一盔一带”

骑乘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头盔。家长及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头盔扣紧卡扣,杜绝“带而不戴”或随意摘盔行为。

‍‍乘坐汽车需系好安全带。家长需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同时提醒孩子乘坐汽车时系好安全带。

2.  落实年龄限制,规范骑行行为

‍‍12周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家长需亲自接送或选择安全出行方式。

‍‍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3.  已满年龄学生的骑行规范

‍‍骑行时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若无专用道,应靠右侧路边(距道路边缘不超过1.5米)骑行,严禁占用机动车道。

禁止逆向行驶、多人并行、骑车载人、单手骑车或戴耳机听歌等危险行为。骑行中需保持专注,遇路口提前减速并伸手示意。 


二、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1.  加强安全教育与示范

‍‍向孩子讲解交通法规,强调“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等基本规则。

‍‍家长需遵守交通法规,接送孩子时即停即走,避免在校门口随意停车、占道,配合学校护学岗管理。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2.  严格管控出行工具

‍‍不使用三轮车、无牌无证车辆接送孩子,避免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

‍‍若孩子需步行或骑行上学,请提前规划安全路线,避开施工路段、陡坡或车流密集区域。

3. 关注特殊天气与时段

‍‍雨天、雾天等恶劣天气下,尽量由家长接送孩子;若孩子自行上下学,需穿戴反光衣物,携带雨具,避免滑倒或视线受阻。


三、安全出行倡议

步行安全:过马路时紧牵孩子手腕,避免“低头族”行为,不在马路上停留或折返。

‍‍乘车安全:乘坐私家车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后排落座;下车前观察后方,防止“开门杀”。


交通安全无小事,家校携手护成长!

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共同为孩子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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