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0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听取了各代表团对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代表们普遍认为,草案修改稿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代表联络站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在本次大会期间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内容已经比较成熟,较好地反映了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同时,也有部分代表对个别条款表述提出了具体意见,对发挥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的作用、深化科技资源的统筹布局、推进科技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法制委员会认真审议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了《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草案表决稿)》,并将由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后,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记者:徐沫骋
来源:宁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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