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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不收费!

2024-12-16 09:42:02 编辑:王霄轩 责编:徐佳艳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经营主体应当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

随着年报季来临

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

年报不收费

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

谨防“年报诈骗”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一是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 二是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 三是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 四是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 五是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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