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12月1日起正式受理企业有关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申请。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等程序和要求,总体上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保持一致。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同步施行的还有市场监管总局修改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新制定的技术文件《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
“针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水分含量高、营养成分丰富的特点,在原辅料微生物、产品稳定性控制等方面,监管部门提出了比婴幼儿配方乳粉更加严格的技术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风险控制提出要求;二是与产品直接接触的生产用水经处理至少达到饮用纯净水的要求;三是要求制定产品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及相应检测方法等;四是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无菌灌装和后灭菌工艺的选择,及其灭菌效果验证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对产品标签样稿,要求标示开封后食用提示等指导警示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严审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的安全性、科学性,强化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经营全过程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林丽鹂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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