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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正确评判“老人”这一群体

2016-06-20 09:16:34

南京一位老人在跌倒后,拒绝路人的帮助,选择报警求助。随后,该名老人告诉民警,自己曾看到有一些老人跌倒后赖上那些伸出援手的人,而她不想这些好心的路人被误伤,也不想自己的家人误会,让民警扶可以作为见证。

不难发现,该事件中老人的行为与观点深受舆论环境的影响。近年来,新闻媒介报道了一系列摔倒老人讹诈搀扶者的事件,充分发挥了议题设置功能,不断加深了受众对老人这一群体的负面评价,并以此引导社会形成了一种舆论意见,并随即在更大的范围内影响其他受众的认识与行为。

不仅仅局限于媒体层面,公民个人也过分解读了一系列由媒体挑选、报道的事实,为此类负向舆论的形成出力不少。更有甚者,会因一次偶然的、不愉快的公交车让座经历,对“老人”这一群体产生不好的印象并将其纳入“坏人”行列,继而以此为据,对这一群体口诛笔伐,为舆论造势添砖加瓦。可是细细想来,这哪里是在摆事实、讲道理,分明就是在泄私愤。

天涯论坛上就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几十年前,年轻人在广场上跳交谊舞,不顾老年人的感受。如今,老年人在广场上跳广场舞,不顾年轻人的感受。几十年前,年轻的小将们打、砸、抢、烧,祸害了一帮老年人。现在,一些老年人碰瓷、讹人,自己摔倒坑人,祸害了一帮年轻人……仔细想想,其实不是老年人变坏了,而是那拨坏人变老了。

这种说法让我不禁联想到了白岩松说过的一段话:如今很多年轻人依然带有“非黑即白”“非对即错”的逻辑观。可事实上,人性是极其复杂的,没有纯粹的“好”也没有纯粹的“坏”,每个人心中都并存着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这取决于周围的环境、制度和人激活了你的哪一面。

由此可知,如果笼统地将一个群体进行非黑即白、非对即错地简单归类显然是极不合理的,而将“老人”这一群体纳入“坏人”之列,继而形成舆论引导就更加不妥了,因为这种负向舆论会对社会发展起到破坏和阻碍作用。

人类花费了漫长的时间,将自己从弱肉强食的生物进化成为有爱心、有基本道德素养的人,这一切都是教育与文明的结果,是为了全人类能繁衍生息下去所作出的选择。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国家的舆论环境中充斥着对老人群体的偏见,使得老人在遇到困难时不能果断接受热心路人的帮助,或者是找寻不到及时的援助,那可真是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悲剧。

社会需要进步,公法领域也应有所体现,今后关于此类老人跌倒案件的判决结果哪怕没有悖于事实真相,也该多点程序正义。类似于南京彭宇案,就不应在没有有力证据的状况下出现“这些行为是与情理相悖的”一类的判决说辞。司法机构的反应需让民众信服,使其面对此种突发状况时,不必怯于采取善意行动,并借此助力和谐社会的构建。

早在数千年前,我国古代先贤孔子以及孟子就分别提出“人不独亲其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思想,教育世人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并将此作为大同之世、理想社会的构成要素。

然而教育永远比煽动要困难得多,正确评判一个群体也永远比将其简单地归结为“坏人”要困难得多。但是前者是在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而后者则毫无意义。在网络群体意见极化时代,倡导前者的,无论被说多少次“圣母”我都支持,而提倡后者的,无论受欢迎到何种程度,我都认为是在作恶,都会尽我的能力去反对。

文/张宗海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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