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编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2畅购暑期·你消费我助力”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其中,市级财政出资1000万元,继续鼓励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进行淘汰置换。一起来看↓
据悉,新一期淘汰置换优惠活动已于8月19日20时启动,为期2个月。相关车主(或代办人)在临时回收代办点完成旧车淘汰后,可在“云闪付APP首页-市消费券”电动自行车板块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品为价值50元到1000元不等的电子消费券,用于购置新车,奖品抽完即止。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规定,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将面临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车辆。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该如何淘汰?
目前,宁波在各区(县、市)的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有临时回收代办点,对于车辆仍在的,车主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非标电动自行车辆(含车牌)等到代办点办理淘汰。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之后,车主如需购买新车,可参与相关优惠活动,选购合规车辆。
针对首期优惠活动中,部分车主提出此前已购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辆已经丢失或报废的情况,相关部门表示,上述情况无法参与淘汰置换优惠活动。如需对该车辆信息进行注销,可通过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公民服务中心”内非机动车申请注销功能,由车主实名认证通过人脸识别后办理车辆注销。
为鼓励全市登记备案且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进行淘汰置换,5月下旬,宁波启动首期优惠活动。据统计,至7月下旬首期活动结束,全市累计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超7万辆,共有近6.4万车主在云闪付平台参与活动购置新车,发放相关消费券金额约1368万元,核销率达95.4%。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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